《公告》高雄市政府發布施行「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」

高雄市政府「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」已於103年9月4日發布施行,

相關規定條文請詳如-「高雄市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」 

 

設計鼓勵辦法 可望推向全台

2014.09.01【記者顏瑞田/高雄報導】

繼「綠建築自治條例」、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」之後,「高雄厝設計及鼓鼓勵回饋辦法」,將是高雄市政府推出的第3項,創新全國的地方法令,許多縣市正密切注意該法的實施,準備複製、推動。

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長黃志明說,因了因應內政部以「都市海綿化」、以及「都市總合治水綱要計畫」,面對氣候變遷防災,同時,對應「高齡少子化」的建築通用化設計推動趨勢,高雄市長陳菊要求工務局提出創新的高雄厝計畫,解決高雄高溫炎熱、能源耗損及二氧化碳高排放問題。
他表示,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實施之後,可以創造的環境效益相當多,其一是,以102年度建案量5,829棟的20%計算,光是屋頂設置立體綠化的總綠化面積,即可增加大約11座足球場面積。
黃志明透露,目前有許多縣市正在密切關注「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」的動態,並在高雄市政府公佈實施之後,即複製、跟進,
希望可以藉由此一法令的推進,為台灣創造更友善、美學的城市建築。